湖南液壓鋼管產量
湖南液壓鋼管產量大概數據
時間 | 品名 | 產量范圍 | 單位 |
---|---|---|---|
2015 | 液壓鋼管 | 500000-600000 | 噸 |
2016 | 液壓鋼管 | 550000-650000 | 噸 |
2017 | 液壓鋼管 | 600000-700000 | 噸 |
2018 | 液壓鋼管 | 650000-750000 | 噸 |
2019 | 液壓鋼管 | 700000-800000 | 噸 |
2020 | 液壓鋼管 | 750000-850000 | 噸 |
湖南液壓鋼管產量行情
湖南液壓鋼管產量資訊
美國包裝行業警告漲價!鋼鐵關稅下企業被迫考慮其它替代材料
美國總統特朗普日前將美國的鋼鐵和鋁進口關稅額外提高25%,使得美國的鋼鐵、鋁產品進口總關稅達到50%。這也讓食品和飲料行業的金屬包裝成本大幅上漲。 據供應罐裝水果和西紅柿的美國廠商Pacific Coast Producers表示,特種鋼成本上漲了約6%,今年因關稅產生的額外成本大約在800萬至1000萬美元之間,而明年的額外支出將增長至4000萬美元。 業內還指出,明年春天的罐頭價格可能將上漲高達24%,對于零售商和消費者而言,這意味著罐頭食品的價格將上漲9%至15%。 在這一困境下,很多生產廠商已經開始考慮使用無菌紙盒、鋁箔袋、玻璃瓶或者塑料等替代產品。然而玻璃瓶沉重,包裝袋則需要額外的生產線,塑料材料則在不同的物流方式下存在不同的限制。 這也讓包裝行業,以及必須使用包裝的食品飲料行業為此頭疼不已。eMarketer分析師Zak Stambor表示,如果這些關稅持續下去,利潤率的下降最終將迫使企業做出回應。從長遠來看,企業可能不得不重新考慮其包裝策略。 影響有多大 鋁含量較高的行業,尤其是啤酒生產商,在這次鋼鐵關稅稅率上調風波中面臨更大的困境。2023年,美國約64%的啤酒銷量來自罐裝啤酒,許多啤酒廠也因此在罐裝生產線上投入了大量資金。 值得慶幸的是,據First Key咨詢公司供應鏈和可持續發展總監Jack Buffington稱,用于制造這些罐頭的大部分鋁都是回收利用的,不受關稅限制。而美國的鋁罐回收率達到約71%,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大型啤酒生產商受到的影響。 另一方面,如百事可樂和可口可樂等采取多樣化包裝策略的大型食品公司,在這次關稅戰中擁有更大的選擇空間,一定程度上安撫了市場的擔憂。 美國的包裝廠商正在努力尋找新的成本控制方法,比如進口更多的廢金屬。據歐洲鋁業協會數據顯示,2025年前三月對美廢鋁出口同比激增近3倍,至6028公噸。 這也導致歐盟金屬生產商正在采取措施以阻止這一出口量激增,因廢金屬的大量流出將導致歐盟內部的原材料短缺,并破壞歐盟的碳中和目標。
2025-06-26 17:05:20馬來西亞對涉華鐵或非合金鋼冷軋鋼卷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5年6月21日,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日本、韓國和越南的寬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軋鋼卷(Cold Rolled Coils of Iron or Non-Alloy Steel)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對中國和日本的涉案產品作出肯定性終裁,裁定對中國和日本的涉案產品繼續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分別如下:中國生產商/出口商鞍鋼集團有限公司(Angang Steel Company Limited)為4.82%、馬鞍山鋼鐵股份有效公司(Maanshan Iron and Steel Co., Ltd)為4.76%、首鋼京唐鋼鐵聯合有限責任公司(Shougang Jingtang United Iron & Steel Co., Ltd)為8.74%、中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為26.38%,日本生產商/出口商為26.39%,該措施自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至2030年6月22日終止;同時對韓國和越南的涉案產品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否定性終裁,裁定自2025年6月23日起終止對韓國和越南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并且終止調查。 2019年3月29日,馬來西亞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日本、韓國和越南的寬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軋鋼卷啟動反傾銷調查。2019年12月26日,馬來西亞國際貿易與工業部發布公告,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決定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分別為中國4.76%-26.38%、日本26.39%、韓國0-3.84%、越南7.70%-20.13%。該措施自2019年12月25日生效,至2024年12月24日終止。涉案產品的馬來西亞協調關稅稅號東盟協調稅則編碼為7209.15.00.00、7209.16.90.00、7209.17.90.00、7209.18.99.00及7225.50.90.00。 2024年12月24日,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發布公告,應馬來西亞國內生產企業Mycron Steel CRC Sdn. Bh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日本、韓國和越南的寬度大于等于1300毫米的冷軋鋼卷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涉案產品不包括鍍錫黑鋼板和用于汽車及翅片式變壓器終端的冷軋鋼卷。涉案產品的馬來西亞協調關稅稅號東盟協調稅則編碼為7209.15.00 00、7209.16.90 00、7209.17.90 00和7209.18.99 00。 (編譯自:馬來西亞投資、貿易及工業部官網) 原文: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Media%20Release/Media_Release_FD_SR_CRC_Above_1300mm_21_June_2025.pdf https://www.miti.gov.my/miti/resources/Anti-Dumping%20and%20Countervailing%20Measure/Investigations/PUB_519_(2024).pdf
2025-06-26 15:40:08土耳其對華不銹鋼焊縫管作出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
2025年6月23日,土耳其貿易部發布第2025/12號公告,對原產于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的不銹鋼焊縫管(土耳其語:Paslanmaz çelikten olanlar)作出反傾銷第二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維持2018年12月31日第2019/3號公告確定的反傾銷稅不變,繼續對涉案產品以到岸價(CIF)征收反傾銷稅,其中,中國大陸企業佛山市廣上不銹鋼有限公司(Foshan Vinmay Stainless Steel Co., Ltd.)為13.82%,Foshan Nanhai Qiuxun Stainless Steel Product Co., Ltd.和其他中國大陸企業均為20.50%;中國臺灣地區企業YC Inox Co., Ltd.和Froch Enterprise Co., Ltd.為7.98%,其他中國臺灣地區企業為11.50%。措施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涉案產品的土耳其稅號為7306.40.20.90.00、7306.40.80.90.00和7306.61.10.00.00。 2012年4月19日,土耳其對原產于中國大陸和中國臺灣地區的不銹鋼焊縫管啟動反傾銷調查。2013年3月15日,土耳其開始對涉案產品以到岸價征收反傾銷稅,其中,中國大陸稅率為13.82%和25.27%(參見原經濟部第2013/4號公告)。2018年3月2日,土耳其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2018年12月31日,土耳其對該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參見第2019/3號公告),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反傾銷稅,其中,中國大陸稅率為13.82%和20.50%。2023年12月24日,土耳其對該案啟動第二次日落復審調查。 (編譯自:土耳其官方公報)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5/06/20250623-3.htm
2025-06-26 15:37:27歐亞經濟委員會繼續對華無縫鋼管征收反傾銷稅
2025年6月24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布第2025/442/AD27R1號公告,依據2025年6月24日歐亞經濟委員會第56號決議,決定維持2019年第218號決議確定的反傾銷稅不變,繼續對原產于中國的無縫鋼管征收15.50%反傾銷稅,有效期至2030年6月23日,涉案產品為外直徑不超過650毫米(含),橫截面為圓形的無縫耐腐蝕不銹鋼管,涉案產品的歐亞經濟聯盟稅號為7304491000、7304499301、7304499309、7304499501、7304499509、7304499900;與此同時,廢止2024年12月17日第145號決議:關于將現行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9月24日(含)的決定。公告自2025年7月24日起生效。 2018年9月4日,歐亞經濟聯盟對原產于中國的無縫鋼管啟動反傾銷調查。依據歐亞經濟委員會2019年12月3日第218號決議,歐亞經濟聯盟自2020年2月1日起對中國無縫鋼管征收15.50%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至2025年1月31日止。2024年9月25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2024年12月20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將現行15.50%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9月24日(參見2024年12月17日第145號決議)。2025年4月17日,歐亞經濟委員會發布該案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披露,建議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15.50%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 (編譯自:歐亞經濟聯盟官網)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upload/iblock/aa7/oz64hp4vcdugc4jc53qomdtgups5ue13/AD27R1_notice_fin.pdf https://docs.eaeunion.org/upload/iblock/908/0k7r0e642b1illzjgznbu7gtsp9jhma3/Reshenie-Kollegii-_-56-ot-24-iyunya-2025-g.pdf
2025-06-26 15:32:28市場監管總局:將全面開展光伏組件等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發布消息,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全面開展2025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工作,將對164種產品開展國家監督抽查,在生產、流通、平臺廣泛抽取樣品,共計1.6萬余批次。 2025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進一步突出民生屬性。兒童學生用品仍然是抽查重點;充電寶、電動自行車、燃氣用具等產品抽查批次數大幅提升;圍繞保障新興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將動力電池、無人機、光伏組件、電動汽車充電樁等納入抽查范圍;直播帶貨等網售產品抽查力度顯著增大,抽查批次較2024年增長70%。 市場監管總局將全面、準確、及時發布抽查結果,曝光典型違法案例,科學引領消費,切實發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的利劍作用,維護人民群眾人身健康與財產安全。 以下是具體原文: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電動平衡車等136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的公告 根據有關標準制修訂情況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18號)等要求,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編制電動平衡車等136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現予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時可直接采用。此前發布的同種產品監督抽查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25年6月12日 附件下載: 電動平衡車等136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zip
2025-06-26 13:35:56